怎樣做好油氣管道日常巡檢?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9/15 瀏覽:2594
管道巡檢工作具有“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在工作中根據這些特點做好巡檢和管理工作,才能確保管道線路持續平穩運行。下面從以下三個方面探討如何才能做好管道線路的日常巡檢工作。
一、抓好日常巡線工作
巡線員每日攜帶手持式 GPS 巡線設備在所轄管段沿管道正上方徒步巡檢,期間不可超速,不可隨意繞巡。
事實證明,只要巡線到位了,管道被破壞的現象就能被有效控制,巡檢過程中,應特別關注如下情況:
1.農耕、退林還耕等的機械施工,魚塘的干塘清淤,管道上方和附近的土地平整、清溝、挖溝作業;
2.管道上方和附近的構建筑物(包括臨時和永久設施)和道路(鐵路、公路)的施工;
3.管道上方和附近的電力、水利、移動、電信等施工;管道穿越河流上方和上下游的挖砂、抽砂;
4.管道附近的鉆機勘探作業;
5.挖掘機、推土機等施工作業機械在管道上方和附近停放;
6.管道經過山頭的開山、取土作業,水平地段管道附近的開挖取土和新魚塘的開挖作業;
7.管道上方和附近新動土、開挖痕跡以及地形地貌的異常變化;是否有異常人員在管道上方或附近逗留情況;
8.管道上方和附近農作物、樹木、雜草的異常枯死;
9.管道上方和附近的水保(包括排、引水溝渠)損壞情況和水土流失情況;管道和光纜是否存在裸露等情況;
10.跨越管道支墩是否有墩歪、損壞等情況;
11.“三樁一牌”是否存在丟失和損壞情況;
12.閥室及周邊圍欄是否存在損壞和破壞情況,是否存在水淹等情況;
13.管道沿線物權人變化情況。一些打孔盜油分子“深謀遠慮”,買下管道旁邊的房子或果園,再挖一條長遂道,進行打孔盜油,這一點,必須引起高度警惕。
二、落實好管道各種標志樁、警示牌的日常巡檢工作
管道埋在地下,看不見、摸不著,因此管道上方地面上必須安裝有各種標志樁和警示牌以起到提醒作用,避免管道遭到大型機械等外力破壞。
因此在巡線過程中,必須查看各標志樁和警示牌是否完好,如發現損壞或字體模糊不清的情況,巡線員須及時上報,如發現臟污,用隨身攜帶的抹布進行清潔;標志樁定期的粉刷、更新,也是管道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標志樁按功能分,主要有:里程樁、轉角樁、穿(跨)越樁、交叉樁、設施樁、加密樁、臨時加密樁、百米樁、光纜標識樁、光纜接頭樁等。
1、里程樁:里程樁分為三種類型(根據實際需要選擇):
里程樁與陰極保護測試樁合并,每1km設置一個。
2、 轉角樁:輸油管道走向水平發生變化設 置一個轉角樁。
3、穿(跨)越樁:輸油管道穿越鐵路、公路、河流(含季節河)、魚塘、水利干渠等處,在兩側設置穿越樁。
輸油管道跨越鐵路、公路、河流(含季節河)、水利干渠等,跨越樁設置在輸油管道跨越的起點和終點。
4、交叉樁:埋地輸油管道與其他地下建(構)筑物(如其他管道、電纜、光纜、坑道等)交叉時,在交叉處設置一個相應的交叉標志樁。
5、設施樁:輸油管道設有犧牲陽極及其他地下附屬設施,設置一個管道設施樁。
6、加密樁:在管道正上方每50m埋設一個加密樁。
7、臨時加密樁:輸油管道在容易受到破壞的區域,如第三方施工區、管道維修施工等,設置臨時加密樁。
8、百米樁、光纜標識樁:百米樁與光纜標識樁合并使用。每100m設置一個。光纜不與管道同溝敷設時,每50m設置一個光纜標志樁。
光纜接頭樁:每個光纜接頭處埋設一個光纜接頭樁。
9、警示牌:在輸油管道經過的以下區域設置警示牌:
易發生或多次發生危及管道安全行為的區域;
輸油管道經過的人口密集區、開發區、工業建設等區域;
輸油管道穿(跨)越鐵路、公路、小型河流等區域;
輸油管道穿越魚塘、養殖場、溝渠等或每年進行清淤泥作業的區域等。
10、臨時警示牌:輸油管道在容易受到破壞的區域,如第三方施工區、外管線施工等。
11、內河助航警示標志牌:輸油管道穿越通航河流,按航道管理部門要求,在河流兩岸各設置一個助航警示標志牌。
三、抓好第三方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第三方施工嚴重威脅管道的安全,輕者造成水土流失、管道懸空、露管;嚴重情況導致光纜中斷、油品泄漏、火災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及時發現并確保第三方施工安全成為管道巡檢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需做到以下幾點:
1、第三方在管線中心線兩側各5至50米范圍內施工取土、建筑、修渠、清淤,或在管線中心線兩側各50-500米以外爆破、開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必須嚴格執行以下監護程序:
發現有第三方施工跡象或接到第三方施工通知,管道巡檢人員應立即到施工現場檢查,并與施工方溝通,了解其業主、施工單位及施工動向。
在管線上方標出警戒標識,并在管道左右各5米拉出警戒線,向施工方通告管道、通信光纜鋪設及安全保護要求等情況。落實專人看護,嚴防施工進入管線安全保護范圍。
輸油站填寫《外管線第三方施工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輸油站建立與施工方業主、施工單位聯絡方式,安排人員對第三方施工動向進行跟蹤檢查,防止第三方進入管線安全保護范圍內開挖、打樁、取土等施工作業。
2、堅決制止第三方在管線中心線兩側各5米內施工取土。
若出現管線與道路交叉、平行或橋梁打樁等第三方施工,則輸油站必須上報說明具體情況,經上級審核同意,實施以下程序后方能允許第三方進行施工。
①遞送《管道安全保護告知書》,由業主、施工單位分別簽收。
②向施工方提出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和方案的要求。輸油站填報《管道安全保護施工方案審批表》,經上級審核同意后,由施工方落實,輸油站實行全程監護。
③輸油站與業主或施工單位商議《管道安全保護協議》。
④輸油站制訂和落實監護措施,安排專人實行嚴格的現場監護,落實責任。
⑤輸油站收取施工方安全保證金和施工監護費,增強施工人員的責任心,在站場人員不夠時,可用收取監護費外聘人員,在培訓合格后,上崗監護。
⑥施工期間做好現場有關情況的拍攝和記錄,施工完成后進行監護工作小結,整理資料,形成檔案。
3、禁止第三方在管線兩側各200米以內爆破、開山。巡線時發現施工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當地鎮、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請求依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制止。同時報上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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